法律意见
1净身出户,不是法律上的做法,实践也不存在。离婚时要分割财,前提是双方存在夫妻同财,一般婚后获得财是夫妻同财,如存在这样的财,原则上均分。
2就财分割,如协商不成,由法判决。
3如一方隐匿毁灭财,可不分或少分。
法律依据
婚姻法
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,归夫妻同所有
一工资奖金;
二生经营的收益;
三知识权的收益;
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。
夫妻对同所有的财,有等的处理权。
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,夫妻的同财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根据财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,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同财,或伪造债企图侵占另一方财的,分割夫妻同财时,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同财或伪造债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同财。
人民法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,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。